一、注意事项
1.签证申请时,除特别注明外,请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1份;
2.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3.请通过领馆指定的代理申请机构递交材料;
4.必须由本人前往代理申请机构申请,代理申请不可;
5.请确认从申请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赴日预定日(除双休日及日本领馆休馆日)能确保5个工作日后再提出申请(“申请日”是指签证申请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送进日本领馆之日);
6.审查结果如无问题,从申请日次日起算,(除双休日及日本领馆休馆日)第5个工作日发放签证。
7.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以下材料外提交其他追加的材料。
8.咨询电话:84423885、85018736
二、商务B申请条件
2019年7月1日起,日方针对符合改善措施群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在签证期限上也有放宽。“改善措施”签证类型以后统称商务B。在原有人员基础上新增了公立医院医生、护士及学校教职人员群体。以上符合商务B人士的一等亲(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二等亲(亲兄弟、亲姐妹及其他们的配偶和子女)亲属也可享受此类型签证。具体人员详情如下: |
(1)机关公务员 |
(2)日本驻沪领馆指定代理机构的正式职员 |
(3)公立医院的在职医生和在职护士 |
(4) 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的在职教职人员 |
(5)已退休的高级知识分子和文人学者(大学教师、教授,艺术家等),此类暂不受理 |
(6)上述(1)到(5)相关人士的配偶以及一等亲、二等亲为止的亲属 也可以办理商务B签证 |
一等亲指: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 |
二等亲指:主申请人的亲兄弟、亲姐妹及他们的配偶和子女、爷孙也属二等亲范畴 |
三、商务B主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贴好照片) |
(2)护照 |
(3)申请人的在职证明,需在我中心网站下载固定格式样本 |
(4)停留日程表 |
(5)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盖章 |
(6)户口本复印件,异地户口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
(7)公立医院的医生以及护士,学校的教职人员,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盖单位公章,如教师,另需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注意落款日期和印章清晰) |
四、商务B配偶以及一等亲、二等亲为止的亲属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贴好照片) |
(2)护照 |
(3)提供主申请人(指符合“商务B人士”)的在职证明及主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盖单位公章 |
(4)证明上述(1)到(4)相关人士的配偶以及二等亲为止的亲属的资料 |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当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等。但是,如果户口本能证明关系可以不要) |
(5)停留日程表 |
(6)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 |
(7)户口本复印件 |
五、其他相关事项
1.签证有效期:有效期3个月,停留天数为15天,30天或90天。具体签证的发放,日本领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领馆不收取签证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加急费等)。但是,代理机构需另收取手续费,所以详情请咨询各代理机构。
3.备注:根据审查的结果,有可能不发给签证的情况,望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