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因公出国(境)审批

“因公出国(境 )出访信息公示”格式

来源:镇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12-10 10:29

  ××××××(单位名称)

  201××××出访××信息公示

   

  根椐××××××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或:应×××的邀请),为×××(出访目的),经研究,我单位拟派×××率团一行×人于×××日赴××参加×××

  根据苏办发[2013]26号文和镇办发(2013105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本单位出访人员身份信息、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及公务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举报,书面形式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

                 201×××××

文章关键词: